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025-05-18 22:00:3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既然租赁合同已经解除。理论上你确实可以使用房屋。有时候会闹出些矛盾,作为出租人你强硬点可以不必介意。

2,和中介无关。承租人的要求不合理,因此你不必理会。

3,可以。一般来说租赁合同里都会写清楚押金的冲抵范围。如果没写清楚的话事后可能会扯皮,不过大多数情况下都用押金支付承租人各种应付的费用,有剩余的话再返还给承租人。

4,这种事情没必要扯到预期违约上。只要你有证据能证明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内容,则你自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总之,你现在可以收回房屋的使用权了。押金不属于违约金,因此你只能支配押金中理应由承租人支付给你的数额。剩余的仍然应该返还给承租人。至于违约金有多少,看你们的合同约定,你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效果可以留置押金直到问题解决。

回答2:

如果要解除合同的,继续履行合同按合同的规定,要承担巨额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