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擦玻璃如果出事故,雇主有没有责任

2025-05-20 09: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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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如何区别承揽与雇佣。首先,要根据双方的约定。该约定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其次,合同的标的是劳务活动还是劳动成果,构成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本质区别。 1.主体是否具有特殊性。以劳务活动为目的,对其主体一般没有特殊性的要求;以劳动成果为目的,则要求具备完成承揽工作所必备的技术、设备和技能等条件。 2.行为是否连续。以劳务活动为目的,多体现为连续性;以劳动成果为目的,多体现为一次性。 3.报酬支付方式不同。以劳务活动为目的,报酬多按照固定的时间间隔发放,采取计时方式;以劳动成果为目的,报酬多按完成工作成果的情况一次性或阶段性支付,采取计件方式。 第三,控制从属还是独立平等 。当事人之间是控制从属还是独立平等关系,这是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第二个本质区别。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地位是不平等的,雇员处于从属地位,在雇主控制、支配、指挥下开展工作;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和承揽人之间是平等的,承揽人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权利。据于上述因素,本案的基本特征接近于承揽合同,安全保障义务应由孙某来承担。从这个案例中,作为劳务人员应注意:订立相关合同,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权;工作中千万要注重安全。

回答2:

目前家政公司比较多,有些没有工商登记,有些与市民签订的是保姆中介合同,其所介绍的保姆、月嫂都没有经过培训和安全教育,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这种公司不靠谱。一旦保姆或月嫂在工作中受伤,雇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一定要与正规的家政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且签订合同前最好要和保姆或月嫂见面谈妥

与家政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前,要与家政公司安排的保姆或月嫂面谈一次,了解其年龄、从业资格证、健康证和保险情况,通过谈话还可以了解您要雇用的保姆或月嫂的文化程度和亲和度,条理是否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另外,雇用月嫂的市民,同时还要观察月嫂的手是不是细嫩,是否有皮肤病,别误会啊,因为月嫂是和孩子接触的,孩子的皮肤是很嫩的,有传染病和皮肤病的绝对不能雇。

不要与保姆或月嫂私下签订合同

目前有些市民通过介绍直接雇用保姆或月嫂,通过某装修公司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双方就构成雇佣关系了,发生事故全部由雇主买单,遇到一些没有资质、素质着的保姆或月嫂,市民维权亦很困难,教训是深刻的,市民不要抱侥幸心理。

回答3:

在劳务关系中摔死了,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是你与家政公司签订的承揽合同,有家政公司对其承担责任。如果是你直接雇佣的,对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有雇主承担,但是,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免除雇主的责任,但是需要你举证予以证明。如果雇员存在过错,将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建议你搜集相关证据,以备诉讼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