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产生的损失由全责方和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承担,先保险公司承担,超过保险额度的。由驾驶员承担。
摩托车一般只有交强险,物损费就2000元,超过2000元由驾驶员承担,驾驶员死亡的,由驾驶员遗产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先扣除这部分赔偿。小车车主有车损险的话,可以要求自己保险公司代位求偿。
代位求偿的基本概念:
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之索赔求偿权的权利。“保险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权其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
关于保险代位权的权利性质,大致有三种观点:1、债权拟制转移说:
认为被保险人的债权虽因保险人偿付保险金而消灭,但法律拟制该债权仍存在,并移转给保险人。
2、赔偿请求权说:
该说认为保险人自给付保险金时起,便取得与已消灭之债权同一的赔偿请求权。
3、债权移转说:
该学说认为代位求偿权实质上是保险人对第三人债权的“法定受让”,无须被保险人的让与意思表示,也勿须债务人的同意。
交强险的定义: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找摩托车驾驶人继承人及摩托车交强险和其他保险及相关责任人(车主不一定有责任,有可能有也有可能没有),买了车损险的话可以找小车自己的保险公司代位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