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遗嘱丢失怎么办?

2025-05-14 03:25:0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重新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如果姨夫,姨妈过世,您需搜集赡养姨夫,姨妈的证据,主张分割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回答2:

如果你姨夫,姨妈仍然健在的,他们可以重新为你立遗嘱。如果他们已经不在人世的,并确实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你就是继承人。
根据我国法律,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无所有权,无权处分,不能被继承,如果是集体土地,要由集体经济组织来重新发包
您好,
您作为干儿子如果有户籍登记或在那里落户自然是您继承的。目前您可以在原土地上耕作,同时向当地村委申请转移承包该地。

回答3: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她丢了遗嘱和遗嘱内容,就可以要求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