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研发了一款电子产品,拿去做CCC认证,但是验证后说不在CCC检测范围内,那这个产品能在市面上卖的吗?

2025-05-15 04:13: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能做3C就可以再销售了,但是最好做个产品认证,一般做CQC的比较多也比较权威

回答2:

产品认证还是要做的!!你们产品应该要做CCC认证的 !!

回答3:

不在CCC范围内 就不用做CCC认证了, 当然你可以看一下是否在CQC范围内的,可以考虑是否做CQC 你这个产品当然可以卖了 在国内 我是指……

回答4:

针对生产、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又发布2002年第8号公告,规定部分产品可申请免办3C认证。
这部分产品范围包括:
1、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和生产的产品;
2、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3、根据外贸合同,专供出口的产品(不包括该产品有部分返销国内或内销的);
4、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需要进口的零部件;
5、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而进口和生产的产品;为已停止生产的产品提供的维修零部件;
6、其它特殊情况的产品。
对可免于办理3C认证的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人应向中国国家认证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
提交符合免办条件的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形式试验报告)等,经批准获得《免
办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自2003年5月1日起开始办理并生效。另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还规定
,对上述免办3C认证的产品范围是第2条、第3条的产品,国内组装厂或国内生产厂可依据自身方便向所在
地国家直属的检验检疫局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免办证明。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国家认监委对2005年第20号公告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
一、对未获得认证且不符合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3号公告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条件的进口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劝其退运,未经检测处理程序的,不得进口;
二、为保证贸易需求,并借鉴国际上的实施经验,对确因特殊用途或因特殊原因而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小批量用于生产和生活消费的进口产品可以按照《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程序》(附后)进行处理。
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20号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回答5:

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多问几家。我建议问一下SGS,TUV,BV等知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