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户口本 派出所还要打电话 什么情况?

2025-05-17 06:15:2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看了某些人(用户名“现在给我飙起来” )的留言感到好笑,不懂装懂误人子弟。
2、公安机关对于户籍方面的业务是比较严肃谨慎的,特别是销户,这里面牵扯到遗产分割等常人不常碰到的问题(你不理解也是正常的),如果他们工作失误,误销户口会造成很多麻烦被动,一般情况下派出所会让死者亲属亲自到场,带上火化证、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并写下家属申请证明,才给办理销户。
3、晚上派出所打电话到当事人家里面不是吃饱撑的没事干,而是对当时所留的电话进行核对,防止外人冒充家属,隐瞒事实,说明你所在的派出所还是比较负责任的。
4、原则上一家人分户必须是儿女结婚后,有自己单独居住的实际处所,才会办理。如果你说原来的丢失了,再去补办一本,现在的这本和你办理的新的,如果是你自己家用的话都可以用,只不过你原来的那本比如丢失了,让别人拣去办理业务如果打官司的话可能就没有了法律效力,因为户口本也有打印时间。
我的回答希望能给你解决疑惑。

回答2:

为了证实这个事情是真实的。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补办程序: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回答3:

我明白了您的意思。
我是在乡镇政府部门工作了两年。当然是临时工。
我看透了这些人的工作状态。
只要是去找他们办事儿,您就别想一次成功。
总是会无理由折腾你,一般得跑个两趟才给办好。

个人观点:
您的第一个问题可能是,你早上第一次见到的那个工作人员接待了你。下午你又让别人办了。会不会他没收到你的费用?
第二个问题,你再补办新本,上面人员有变动的话。那你手中的本,就无效了。
每个户口本都有一个户主。关系就乱了。系统上的信息,都是和户口本上一致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好,还是分户办理。您找个熟人,再买条烟给人家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