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你的情况你属于无意之失,不是恶意而为之,没有什么不良后果,对税收没有什么损失,还有将销售金额在发票上写大了,不是大头小尾。按照我对相关政策和发票管理办法的理解,税务局不应该处罚你,只能对你进行教育,下不为例。
不用担心,看你开的什么发票。一般发票工本费只有几毛。作废重开就是了!比如说,销售不动产发票0.75每份。这样算的工本费。。。
普通发票三联单全收回来,然后作废就行了,主要是给顾客的那联收回来,票本首页有个作废的,填上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