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相关规定中对于婚姻中的过错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是法定的过错,包括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除了以上四种其他均不属于法定的过错。且即使是有过错的,也只发生损害赔偿问题,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分割。所以,之前所谓你将一无所有的说法是根本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你丈夫想要强行和你发生性关系,其还有可能构成婚内强奸,需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取得儿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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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