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要我搬家,合同期未满,答应赔偿一个月违约金,我可以不接受赔偿继续住吗

2025-05-16 20:03:1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可以不搬,因为你有合同,合同部到期,他没有权利强制性那样做,在详细的你可以找你们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吧你的合同给律师看看。

回答2:

我建议你搬家。如果房东天天来烦你,你住的也不开心。

回答3:

租房者很悲哀的是,都是弱势群体。
按照合同,房东可以赔偿你双倍的保证金,也就是退还你的保证金后(也就是押金,例如2600)再给你两倍的钱(5200)作为赔偿,然后强制性让你搬走。就是到了法院也是这个样子。至于房东说只赔偿1月,那是放屁,想坑你。如果他很强硬的只给一月的钱,那就找个律师准备官司伺候。

回答4:

不是双倍返还“租赁保证金”,要看你合同上违约金约定的是多少。(保证金是都房内物品和水电等费用的押金)按合同你赔违约金。如果你想追究房租上涨的损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