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问题

2025-05-19 16: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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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983年的工伤,鉴定工伤等级如果是3级,根据1996年10月1日以前对工伤人员的待遇规定她是可以提前的退休的。工伤时间是在1996年10月1日以前根据当时对工伤人员的待遇规定是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如没退休在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后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等级的,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得低于本人的伤残津贴。

回答2:

单位处理的不对,建议申请仲裁,一次性处理彻底:

【工伤三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0个月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等级的,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四)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工伤保险待遇 争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8号第五条规定:职工因工伤待遇给付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答3:

你好,我想先问问你,你在哪个城市。
据我的了解是这样的:
如果是在上海。在你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全部完毕后,也拿到了伤残等级(比如因工致残十级),那么作为公司人事部,他的工作是帮你到区县的社保中心去帮你申请工伤保险的伤残补助金的,也就是你说的赔偿金。在申请的时候,会填一张工伤待遇申请表,这张申请表上会要求公司人事部填上受伤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其中包括你个人的实名制银行转帐帐号!意思也就是说,伤残补助金原则上是直接进个人账户的,不进公司账户!
既然已经去社保局签字确认了你的赔偿金金额,那么按照惯例(我指得是上海市的惯例),将会在签字起一个月左右,将补助金打到账上。
针对你的情况,我建议你,去你签字的那个社保中心窗口,直接询问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这样更快更直接可靠。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