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作关系破裂后,一方有申请了专利,双方都要生产此专利产品,要怎么样拟协议让生产不产生冲突

2025-05-15 09: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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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得很明确: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也就是说,

1、申请专利事先签署了合同的,按合同办。

2、事先没有签合同的,可以自己单独实施,不需要共有权人同意,也不用分配收益。

3、事先没有签合同的,可以单独地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不需要共有权人同意,但是要分配收益。

4、事先没有签合同的,其他方式行使权利的,要经过共有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