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予给妻子的财产,还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怎么能证明是赠予的?只要有赠予合同就可以吧?

2025-05-17 01: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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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要看在什么关系下处理。
如果是对婚外第三人来说,婚内一方赠予另一方的财产,还是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简单说如果丈夫在外面欠了别人钱,别人申请执行的时候,他在婚内送给妻子的财产也是可以执行的。除非说这财产是婚前就赠予女方了,完全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对于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丈夫赠予妻子的财产,就不能再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了,而应该认定为妻子的个人财产。
一般的情况而言,对于普通动产来说,有赠与合同就可以认定赠与成立。对于车辆和房产来说,认定赠予成立不光要求合同,还要求过户。但夫妻之间因为有特殊身份关系,对于房产和汽车,一般有双方签字的赠予合同,即使没有进行过户,法院认定赠予成立的可能性也很大。

回答2:

所谓赠与,既是作为馈赠而特意形成的物质交换概念,但婚后的赠与行为因为涉及婚后资产的分配,所以依然属于共有财产,无论是房产还是金钱款项或者其它贵重物品都一样,换句玩笑的话说,假如你家被法律封存或强制,夫妻之间的赠与物及金钱都是在执行范围内的。

回答3:

既然是赠予,就不再是共同财产
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证明文件就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