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的特点是()。 A、有经营管理权 B、有盈利分配权 C、有优先认股权D、有优先分配剩余财产权

希望解答
2025-05-15 02:02:0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ab

回答2:

ABC
D是错的,优先股有优先分配剩余财产权

回答3:

ABCD
(1)参与公司经营的表决权。普通股股东一般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有表决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可以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
(2)参与股息红利的分配权。普通股的股利收益没有上下限,视公司经营状况好坏、利润大小而定,公司税后利润在按一定的比例提取了公积金并支付优先股股息后,再按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但如果公司亏损,则得不到股息。
(3)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当公司资产增值,增发新股时,普通股股东有按其原有持股比例认购新股的优先权。
(4)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5)公司破产后依法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不过这种权利要等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权利满足后才轮到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