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在怀孕初期用药对宝宝会不会造成影响,关键要看用药时间,一般说来,从受精后至第18天也就是精子和卵子结合成受精卵,开始回到子宫着床,直至着床后发育前,也就是停经33天之内,这段时间,几乎未见药物有任何致畸作用,因为这个时候孕卵和母体没有联系;而如果是在受精后3周至3个月,即停经33天至13周左右,这段时间为胎儿致畸敏感期,最易发生先天畸形。受精3~5周,致畸药物可致中枢神经系统、心脏、肠、骨骼肌、肌肉等器官或系统畸形;妊娠34~39天,可致无肢胎儿,还有唇的吻合是在受精卵的第36天,在此之前如受到刺激,药物影响就有可能发生唇腭裂;在43~47天,可致胎儿发育不全及肛门直肠狭窄。
所以就时间来看,不管是那次同房怀上的,怀孕时间都是从去年12月20号这天算起,这样的话,25号这天用药就正好处于致畸敏感期,不过用药较少,对宝宝到底会不会有影响,现在还很难确定,那么宝宝能不能要,这就完全取决于你们想要这个孩子的程度。鉴于你们这么想留下孩子,那么可以请医生在怀孕后的各个阶段都采取血清学检查、三维彩超等检查,严密筛查胎儿有无畸形,没有畸形就可继续怀孕。如果出现阴道出血或腹痛等流产征象,或在孕期检查时发现胎儿异常,就要当机立断,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建议如是第一胎还是留一下观察观察再说 如不想要孩子还做了吧 下次准备好在怀孕
这个就比较麻烦了!实在想要的话就先留着!多做检查!观察胎儿是否发育正常!最多4个月就又结果了!不过建议还是不要这个!儿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你也不想让自己的儿子不好吧!
已经做过人流了,你也知道人流对身体的伤害是很大的,而且有可能以后会不孕的,加替沙星分散片对孩子有一定的影响可以影响孩子骨骼的发育,建议想要的话,要密切关注孩子,过一个月再去医院看看,听听医生怎么说,实在不好的话,还是不要为好,心情放松点,会影响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