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分类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与科技项目代理机构 其资格分别由不同的主管部门负责认定。由财政部负责认定的代理机构应该是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法》第13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是: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有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