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简单的原则,也是这种要求的目的就是让所有纳税人如实开票。只要如实开票,就可以做到进销项一致。但并不是每月的进项和销项一致,而是从一个较长的时间段上看,自己的进项和销项一致。2、如果不一致,就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或者接受虚开发票,甚至是让别人为自己虚开发票,承担虚开发票的法律责任。3、如果已经开出去了,但是是不实的发票,如果金额较大,需要考虑红字重回,重新如实开具。否则,存在一定的虚开发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