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是申请人,公司是被申请人!
2、你写的基本没什么问题!申请事项中不要写法律,只要写主张的内容和金额就可以;
3、这样的案子,关键是需要证据你们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4、劳动案件可以联系我!
首先对方没有和你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按照劳动法单位是要罚款的,不过这个钱是交给政府的。按照劳动法你未满一年,你只能得到3000元的赔偿。并且你自己离职是没有赔偿的,你必须要通过仲裁才可以得到赔偿。非常同情你,这种事情我也经历过,我觉得你没有必要花大量时间在这3000元赔偿上,赶快找新的工作才是关键。你如果觉得气不过,在你离开单位的时候可以用你能想到的办法阴他一下,让他造成巨大的损失!不过不要违法就是了。比如举报他的违法行为或者在你负责的项目上动点手脚等等。你懂的~记住不要违法哦
仲裁申请书没有什么问题。
由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该种情况下申请仲裁,劳动者最重要的是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特别是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在劳动者提供上述证据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补充:如果单位一些报废的资料上面有你的姓名、职务、电话及同事的姓名、职务、电话等相关资料,你的安全资格证在当地煤炭局备了案,那么,你可以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在劳动者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提供工资证明等各类材料。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你应当提供与被诉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条、工作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等〕。你陈述的:所谓千方百计要你走人个人认为是无法举证证明的。如果说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来证明是由被诉人主动提出的,那么可能会认定你是自动离职!!当务之急:
一:积极收集事实劳动关系存在过的证据!
二:收集解除劳动关系是被诉人提出的证据。并陈述是非法解除!如果不能,也是可以申请的,在庭审时看对方如何答辩。
三:第一项劳动关系证据能够获得,可以索赔双倍工资。但工资条也很重要。为申请数额提供依据。
庭审时双方当事人的无争议的陈述也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所以,你要注意陈述有利于自己的言论。
由于不了解细节,仅对你描述情形作建议,不保证个人的建议会取得理想后果,所以,个人对此也不担当任何责任。
从你的说法上看,你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在试用期内,因此你可以提前3天提出离职,无需单位批准。另外,你是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为离职的理由,没有提出单位没有办理劳动保险,因此单位不会给你经济补偿。
单位拖欠发放工资应支付50%-100%工资赔偿,则必须在职时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才可以得到支持。
综上,按劳动合同法,你可以主张的权利:1、要求单位支付不签劳动合同应付的双倍工资。2、要求单位发放拖欠的工资。按此,你就可以算出你可以享有多少权利了。
劳动关系举证方面,按法律单位负有举证责任,当然你能提供证据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