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2025-05-11 01: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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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疫情期间,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2:

是不一样的。
以北京为例,单位公积金编号由六位数字组成。个人公积金编号分为个人登记号和个人编号。个人登记号由本人身份证号码+2位数字(通常为00或01)组成,此外每个职工还拥有一个本单位的个人编号。个人编号由1开始往后排序,其间单位发生人员调动则会导致序列中存在空号。 若要查询公积金个人登记号与个人编号,可从单位财务人员处取得,也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