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然有权利要钱。但你得首先搞清楚现在的社会秩序,农村和城市里的社会秩序是不一样的。法律当然是有规定,但实际上农村里一般是靠儿子以后养活自己,也就是说儿子有实际赡养老人的义务。女儿一般来讲没有必须要赡养父母的实际义务。所以既然是你哥或弟承担这种义务,那全部留在你娘家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有您的补偿款。
第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和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自勘测调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数额;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及补偿标准、数额;
(四)失地人员的具体安置方式;
(五)其他补偿安置措施。
这事要看你的娘家人的态度,娘家要是条件好就会给你,要是不给你也别要了,你都嫁出去了就无权要这钱,但不管给不给你钱,亲情是应放在第一位;
有权利,只要你的户口还在就有权利。具体怎么分就看地方标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