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我3千块钱,我偷拿他2千块钱犯法吗

2025-05-17 06:47:4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盗窃他人财物总是违法行为,盗窃金额20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涉嫌盗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拖欠工资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回答2:

我认为这是两码事,从法律上应该算犯法,不过从道德上来讲我们觉得没什么错,我们都局的说得过去(欠账还钱天经地义),不过你的做法的性质是不对的属于偷盗行为,举个例子:A杀了B,C要替B报仇,C把A杀了就正确吗,所以有些事是要交给法律处理的

回答3:

他欠你的钱是经济纠纷,你的行为是盗窃,当然属于犯法了,你拿钱的时候有谁在场,如果只有你自己,那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且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回答4:

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老板拖欠工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途径去解决,但是你偷走老板的钱就触犯了我国的刑法,两者不是同一法律关系。自首可以减轻你的罪行。

回答5:

你老板顶多是个拖欠工资,你可是盗窃啊。
同志,怎么可以这么不理智呢。要工资也要用正规手段啊。现在弄巧成拙,人家有理了。
我劝你交代清楚情况,期望从宽处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