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营养费

2025-05-15 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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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完全可以拒绝赔偿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请法医作出鉴定确定。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回答2:

对方要求我赔偿营养费,营养费是什么?

回答3:

回答4:

要住院,一天50元。

回答5:

一般营养费是由医生开具的,
可以按照医生开具的来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