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这么麻烦,你不管对方报不报保险,你只找对方拿钱,一手交钱一手交票,他拿去保险公司索赔是赔不完的,自费项目保险公司不赔,而对方要承担责任。保险公司理赔是要见原件的,没原件保险公司会认为在其他保险公司报销过,保险公司会让你提交其他保险公司的赔款计算书,和在复印件上盖已报销那家保险公司的章。
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被保险人只有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理赔时需提供发票原件。
2.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再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当医疗费用超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额,
可以先在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完后,让保险公司在理赔清单上盖个公章(分割单),再拿这
张单证及其他医疗资料的复印件,找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被保险人只有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理赔时需提供发票原件。
2.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当医疗费用超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额,可以先在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完后,让保险公司在理赔清单上盖个公章(分割单),再拿这张单证及其他医疗资料的复印件,找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可以让交警把所有证据复印之后加扣交警公章,这样的票据是有效的。如果单纯只是复印件是不行的。
上面这位朋友的回答很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