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找我借钱,欠条打的是我的名字,我老公去找人家要钱,给人家打的收据,请问此收据有效么?

2025-05-15 09:26:2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婚姻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收取的偿付款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老公的所要行为是有效的,所出具的凭证也是有效的,由于他所索要的钱是你们夫妻关系延续期间的债务,那么这个钱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到离婚的时候你可以向法院提交欠条作为凭证要求对他索要的钱款进行财产分割。同时(根据法律对于藏匿转移销毁共同财产的持有人可以适当少分)提出惩罚性分配方案。

回答2:

你好,债务人手中的收据有效!你只能通过你老公要回你应得那部分!
你这个情况,我一个朋友的父母以前有这种情况!在离婚之前,她爸爸将外面十多万的债务全部收去,然后离婚!
如果起诉离婚,你需将债务人手中的收据,及你手中的欠条同时做为证据,并要求债务人同时出庭举证!证明此为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回答3:

你手中的欠条无效。老公打的收据有效。别问我为什么,这是规定。
你要离婚,可以向法院主张这笔钱一半归你,让你老公返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