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和儿子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 母亲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母亲的个人财产,除非儿子的财产与母亲的财产有混同,否则法院强制执行儿子的财产就是错误的,儿子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父亲死了,母亲欠债,法院已经母亲拆迁安置房超限拍卖还债了,但是还有债务没还,法院能不能拍卖女儿儿子的拆迁安置房?
网友你好:母亲欠债,如果母亲是正常的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就应当有母亲偿还,不应当强制执行儿子的钱,强制执行儿子的钱是不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母亲没有民事责任能力应当由她的监护人或扶养人或继承人共同偿还,但是应当进行诉讼以确定各责任人承担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