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凡保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每次给予50—300元罚款或予以开除。
1、因玩忽职守、疏忽大意造成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受到侵犯或者遭受损失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者。
3、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监守自盗者。
5、对同事之间的矛盾视而不见,推波助澜甚至参与吵架者。
6、发现重大险情不上报,多次不履行职责者。
第二条 凡保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人每次给予50元罚款。
1、缺岗、空岗、脱岗、睡岗者。
2、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者。
3、饮酒上岗或从事执勤无关活动者。
4、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5、值班时间,电话私用,影响勤务者。
6、不请假外出,晚上不归者。
7、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8、对在公司办公区及生活区滞留的出租车及其它车辆和摊贩,视而不见者。
第三条 凡保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每次给予20元罚款。
1、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
2、值班上岗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不整者。
3、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登记、检查而放行者。
4、利用工作之便向访客索要物品者。
5、因工作失当与访客发生争执者。
6、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临时调动,顶撞上级者。
7、未能按时打扫值班岗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
针对保安员频繁出现及情节严重的违纪现象,保安队长负连带责任,将给予相应处罚
这样罚款肯定不合理的 保安员是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你们公司的 因为保安员的工资是他的劳动所得 (1300左右 应该是按你们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加上周末加班这些核算出来的 不知道你们那的最低标准时多少 ) 如果按你们公司规定对保安进行处罚 开除他是没问题 不过罚款 只能按你们内部规定扣除他的安全奖金这部分 不过我看保安员工资这么低肯定没有所谓的安全奖金之类了 所以如前所述 如果1300只是他的劳动工资 扣罚是没依据的 再说了 财物被盗 也得有证据证明一定是保安失职所致吧 只是因为盘点得出丢失的结论就让保安员承担责任的话 还拿公安机关 保险公司这些来干嘛
罚款不太合理吧,罚得比工资还多
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