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送至上海典当行业协会
地址:香港路111号306室 电话:63293849
1、收到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2、经审核,申请材料形式齐全并符合格式要求的,正式受理,按时间顺序进入电脑排序。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材料,补正后重新排队。
3、经审核,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符合条件的,通过初审,并经有关部门复审后,列入正式上报商务部名单。经审核,申请材料实质内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由申请候补名单递进补入。
四、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达到《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