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罪)

2025-05-18 21: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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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为,涉及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属于上述条款所称“明知”:(一)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二)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按此规定,不管你交代收购、介绍摩托车的行为是否明知,都将按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又被检察院取保候审,说明检察机关认为没有必要逮捕,按照案件涉案金额,判处徒刑为三年以下,因此,再次收监的可能性不大,亦即判处缓刑的可能性很大。但你应吸取教训,积极配合办案。

回答2:

你好,为你不辩护网为你解答。由于你是不知情,原本是可以争取缓刑甚至无罪的,但是由于你没有去接受审判,所以会为此承担相应的后果,建议及时让律师介入,争取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