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悬赏!请求专业律师帮忙解答。店面转租合同的纠纷问题!

2025-05-17 15:17:0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异议,其以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也就是说你可以以未经同意为由,解除合同。包括A与B的。
关屋内财产的问题,这些设施不管是谁的,B 无权拿走。当然了除非B有相反的证据。

回答2:

1、如果那些东西是你的,B无权拿走。
2、你要A找B做好协调工作,告诉他,如果B拿走了那些东西,A要承担赔偿责任。你还可以明确地告诉B,那些东西是你的,B要强行拿走的话,你可以报警。B与A之间关于租金是不是包括店内的一些设施的纠纷,要他们自己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回答3:

A和B之间的事情你不要参与。你就根据你和A之间的正规合同为准,一切违约责任由A承担

回答4:

关键看这些东西的原产权人是谁,没有约定就归原产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