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亲戚因盗窃被抓十五天拘留己经过了!现在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是不是一定会判刑!偷盗金额大约一万...

2025-05-14 08:20:20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是要由法院来判刑的。
  偷盗金额大约一万元的,已经构成盗窃罪,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是要被判刑的。
  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先要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侦查,侦查期间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再由检察院予以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院审查,认为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再由法院审理后依法对被告人判处相应的刑罚。

回答2:

盗窃一万元以上一定会被判刑 。就是找律师也没有多大用处

回答3:

你现在只有一个办法可能有用:那就是向受害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磕头送礼。求他写个谅解书,或许能从轻处理。找律师是白花钱那。那钱不如送给受害者。

回答4:

如果构成盗窃罪,金额一万多的话,要判刑的。

回答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纵横法律网-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

回答6:

盗窃犯罪???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贫困山区县、市为一千元),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满一千六百元不满二千元(贫困山区县、市满八百元以上不满一千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盗窃罪定罪,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盗窃国家三级文物一件的,可以在九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达到二十五份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百元(贫困山区县、市为三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盗窃三次以上的,再每增加一次作案,可以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盗窃国家三级文物二件的,可以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4)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超过二十五份的,每增加七份,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二万元(贫困山区县、市一万元)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满一万六千元不满二万元(贫困山区县、市满八千元不满一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盗窃金融机构的;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盗窃国家三级文物三件或者二级文物一件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达到二百五十份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二百元(贫困山区县、市为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盗窃国家三级文物超过三件,每增加一件,可以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国家二级文物二件的,可以增加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刑期;???.
(4)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超过二百五十份的,每增加三十份,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十万元(贫困山区县、市六万元),可以在十年至十二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满八万元不满十万元(贫困山区县、市满五万元不满六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并在十年至十二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盗窃金融机构的;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盗窃国家二级文物三件或者一级文物一件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达到二千五百份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