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的标准是

2025-05-10 0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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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的标准是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所作的不同层次的概括。

1、一般客体

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一般客体体现了一切犯罪的共性,据此,可以把犯罪视为一个整体,提出犯罪的共同本质,阐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我国刑法同犯罪作斗争的社会政治意义。

2、同类客体

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同类客体是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等;

3、直接客体

是指某一种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个具体部分。例如,杀人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伤害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等等。

扩展资料

犯罪客体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与首要要件有如下机能:

(一)犯罪客体具有规范评价作用

犯罪构成四大要件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相互之间相互依存有机统一共同揭示犯罪成立,又分别具有不同功能.虽然不能单独说明犯罪是否成立,但是不排斥各要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具有自己的独特机能。

犯罪构成要件不是对社会事实的简单记载,它本身就包含了规范评价和价值评价的因素.行为之所以构成犯罪,就是因为行为侵犯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即犯罪客体,从而无价值,这是一种价值评价.对犯罪客体的侵犯在形式上是行为的违法性,在实质上却是行为对社会关系的一种侵害性。

(二)犯罪客体的出罪功能

将犯罪客体纳入到犯罪构成中去,就在于国家在依自己意志取舍的范围内追究犯罪行为时,允许被告人作各种各样的合法辩护,在这个定罪过程中,国家的逻辑起点是犯罪客体的推定,被告人的逻辑则是对犯罪客体的排除.如果排除犯罪客体则推定为无罪,体现了刑法保障人权与惩罚犯罪的本质要求。

另外,犯罪客体的出罪的机能不但表现在对合法与非法的性质的判断上,而且也表现在对违法或者犯罪客体的程度的判断上.刑法将某一种行为在规范上评价为无价值,不但要求行为与规范对立,而且还必须是较为严重的反的行为.由于犯罪客体是质与量的统一。

对于破坏法律关系,但没有达到相应程度的行为,应该认为不具备犯罪客体要件.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均规定对轻微的违法行为不认为为是犯罪,可以免于起诉。

(三)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

犯罪客体的不同,表明了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具体的社会关系的差异,从而决定了犯罪性质的不同.所以,研究犯罪客体,能够帮助我们划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特别是当某些犯罪行为表现上很相似的情况下,犯罪客体对于认定犯罪的性质就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四)有助于正确量刑

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即使同种性质的犯罪,由于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对其裁量的刑罚轻重也不同.而在分析和评估某一具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从研究具体社会关系受侵害的情况入手,即该行为的犯罪客体入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与社会关系受危害的情况成正比.通过对犯罪客体的分析可以为量刑提供科学的依据,使量刑的质量等到保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犯罪客体


回答2:

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的标准是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所作的不同层次的概括。

1、一般客体

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一般客体体现了一切犯罪的共性,据此,可以把犯罪视为一个整体,提出犯罪的共同本质,阐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我国刑法同犯罪作斗争的社会政治意义。

2、同类客体

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同类客体是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等;

3、直接客体

是指某一种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个具体部分。例如,杀人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伤害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等等。

扩展资料:

犯罪客体类型

1、人

作为行为客体的人,是指行为所指向的一切人。例如,杀人罪中的人,就是最为典型的客体。没有人,也就不可能存在杀人这种犯罪。这里的人,既可能是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也可能是行为所作用或者影响的对象。因此,对于作为行为客体的人,不应加以限制。

应当指出,行为客体的人,在某些情况下,刑法规定的是一般之人,即对人的身分没有限制,例如杀人罪中的人即是如此。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刑法规定的是特定之人,即对人的身分加以限制。例如强奸罪中的客体——妇女,就具有特殊身分。对于这种以特定的人作为行为客体的犯罪,在司法认定上应予关注。

2、物

作为行为客体的物,是指行为所指向的一切物。例如,盗窃罪中的财物,就是最为典型的客体。没有财物,也就不可能存在盗窃这种犯罪。这里的物,既可能是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也可能是行为所作用或者影响的对象。

并且,物的法律性质并不妨害其成为行为客体。物作为行为客体,同样也有一般之物与特定之物的区分。在司法认定中,对于特定之物应予注意。

人和物是行为客体。在一般情况下,此种犯罪的行为客体是人,彼种犯罪的行为客体是物。但也不排除在某些犯罪中,人与物同时成为行为客体。例如抢劫罪,侵害的是双重法益: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行为客体也是双重的,包括人身和财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犯罪客体

回答3:

  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的标准是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所作的不同层次的概括。
  犯罪客体可分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 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一般客体揭示了一切犯罪的共同本质。研究犯罪的一般客体,对于从本质上认清我国刑法的任务,加深理解同犯罪作斗争的社会政治意义,是非常重要的。 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整体中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部分。我国刑法分则依据同类客体的理论将各种犯罪分为十大类。 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直接客体直接决定了犯罪的性质。犯罪的直接客体有两种形式: 一是简单客体,指一种具体犯罪只是直接侵犯了一种直接客体;二是复杂客体,指一种具体犯罪同时直接侵犯了两种以上的直接客体。 上述三种客体是一般与特殊、整体与部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回答4:

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所作的不同层次的概括
一般客体
  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一般客体体现了一切犯罪的共性,据此,可以把犯罪视为一个整体,提出犯罪的共同本质,阐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我国刑法同犯罪作斗争的社会政治意义。
同类客体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 犯罪客体漫画图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同类客体是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等;侵犯财产罪的同类客体是公、私财产关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同类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秩序,如此等等。我国刑法正是按照犯罪的同类客体把社会上形形色色的犯罪分为十大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刑法鉴于某些类型的犯罪罪名较多,因而对刑法分则采取章下设节的体例。例如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又划分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八小类,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又分为扰乱公共秩序罪等九小类。在这种情况下,同类客体实际上又存在两个层次的社会关系,我们分别称为同类章客体和同类节客体,简称章客体和节客体。总之,只有依据同类客体才能对犯罪作科学的分类,建立严谨的、科学的刑法分则体系,便于我们对犯罪进行研究。这无论对司法实践还是对科学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直接客体
  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种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个具体部分。例如,杀人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伤害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等等。直接客体是每一个具体犯罪的构成的必要要件,是决定具体犯罪性质的重要因素。它对于立法上建立每个具体犯罪构成,从而规定相应的量刑幅度;对于司法工作正确定罪量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般来说,犯罪直接客体只能是一个,理论上称为单一客体,这是指一种犯罪行为只直接侵犯到一种具体社会关系,如盗窃罪、杀人罪。但也有犯罪行为直接侵犯到两种以上具体社会关系,如抢劫罪,不仅侵犯公、私财产关系,而且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犯罪行为侵犯两种客体的,理论上称之为复杂客体。在复杂客体中,两种客体在案件中有主次之分,不能等量齐观。立法者根据主要客体把它列入有关的某一类犯罪中,如把抢劫罪列入侵犯财产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