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的履行可以主要概括为四大部分:1.货(备货),2.证(催证、审证、改证),3.船(租船订舱、托运),4.款(制单结汇)。
货。根据外贸订单的要求备货。包括产品的质量、数量、质量、包装等。
证。订单签订后,催客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开出后,审查信用证中是否有不合理条款,有的,及时跟客户联系要求对方改证。
船。货物备齐,信用证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安排发货。注意发货期要在信用证规定的发货期内。
款。货物发出后,按照信用证要求准备交单单据:发票,箱单,提单,保单,产地证和其他客户要求的文件。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日期内交单办理收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