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你说的是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劳动关系,就是你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一个是侵权关系,就是受伤人(单位的客户)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两者分清后就好分析了。
第一个关系是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里也有不满一年一个月工资不给”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无效的。同时劳动合同规定的“不准顾客帮忙发生意外自己承担责任”也是无效的。因此单位扣发工资是错误的。
第二个关系是侵权关系,在这一个关系中,你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害,应当由单位承担责任,单位承担责任后,如果你对第三人的损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单位可以向你适当追偿。
以上观点供您参考。
补充一下:劳动合同的话,你要到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也可去法院起诉.你顾客的话,你可以让他去找单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