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打架时将人脾脏打坏了,后去医药治疗,总共花掉一万元医疗费,这种伤势是否构成刑法中的轻

这种伤势是否构成刑法中的轻伤
2025-05-15 18:50: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应该是属于重伤的。如被害人报警,是会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的。

回答2:

已经涉嫌犯罪。

回答3:

主要取决于对方是什么人

万一人家有钱有势

判个无期也轻松

回答4:

至少是轻伤是没问题的。
但是如果只是轻伤的话,我国法律对这种案件在实践中往往采取公诉转自诉的方法,也就是说多由当事人亲自向法院起诉,公诉机关并不主动参与。如果双方当事人能达成一致协议,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撤诉或不起诉申请的。当然公检法机关对于不起诉或撤诉上级都是有限额指标的,所以不会随便答应的。如果有关系还是要方便的多。
对了,顺便说一下,即使是重伤,如果双方达成一致,而且也找好关系的话,还是可以把司法鉴定改为轻伤的。我有一个朋友就是这么办的,把人家眼睛打坏了,结果改了司法鉴定,最后在检察院把案子结了。

回答5:

最低轻伤以上,现在因该主动消除后果,先去找那个被打坏的人,努力协商,争取少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