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我现在在一家私企工作, 公司规定每月发放工资的一半作为 生活费,剩余钱年底统一发,如果辞 职

2025-05-12 10: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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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答2:

只要能说动劳动局去介入处理就美问题,关键很多公司跟劳动局是一路的或者劳动局一般的小个案不会很重视的,起码试一下看看咯。

回答3:

先和公司谈,争取都拿到,免得耽误时间。
谈不拢的话,劳动仲裁,可以拿回的。

回答4:

对先去跟公司谈,如果有问题的话再去找劳动局,让他们介入处理,祝你好运!

回答5:

不知道你在那个公司干几年了,有没有社保。要是有,可以先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