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朋友帮忙解答,我替朋友担保借了10万元,在借款合同中没有担保条款,我只是在最后担保人那里签了名。

2025-05-10 10:55:21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1、你在“担保人”处签名的行为,可视作你对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你将作为保证人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你的朋友没有还款,你有义务替你朋友归还欠款和利息。
3、如果你认为自己是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字的,根据法律规定,你必须在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有关合同中关于担保的内容。如果法院支持了你的诉请,则你无须承担还款义务。否则,你的担保责任不能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