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换届选民登记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 》第十四条规定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 》 第十四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五个工作日。
村委选举前公示多少天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