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正确。因为所谓的过错必须有证据支持,比如当时有人喊你小心而你却自顾自地呆在那儿不动。您可以就这百分之一十的莫须有责任上诉,而且只需缴纳针对这百分之一十的责任的上诉费用。附2006年12月国务院颁布,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般人看到人家在卸货 总要自己让让撒 所以多少还是有点责任
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
案情交代有些简单,不好判断。
如果对方有人提醒“绕行”的话,你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