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离婚前突然以夫妻名义大举外债,作为妻子,怎么应对

2025-05-20 20:07:19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法律上的事情要严谨。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回答2:

离婚时妻子被着丈夫借外债怎么判 1. 离婚的方式, 法律规定, 只要离婚证没办下来之前,这些外债都是需夫妻共同承担的,离婚证办下来以后,

回答3:

真的不好区分!
一定要说清借钱的用途是什么?是谁用?这个可以作为相关证据证明!

回答4:

你若没有同意 怎麼可能会借到? 因为 还是要经过太太同意 人家才会拨款的啊 没有你的签名 你勿须负任何责任的

回答5:

上法院告他。注意收集证据。你可以不必负债。

回答6:

这男的好差劲,收集证据,控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