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方应该向肇事方的保险公司索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法律没有肇事方必须先行垫付医药费的强制规定,在交通警察认定好事故责任后,受损失一方可依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当事人以及车辆所投的保险公司提起赔偿诉讼。在法院审理完毕确定赔偿数额后,保险公司以及对方当事人根据判决书进行赔付。
你母亲的案子中,保险公司的有连带责任的,你提起诉讼是必须将保险公司列入被告,而对方驾驶员在机动车投保时已将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了。因此,驾驶员在对方伤者需要大量医药费时出于自愿先行垫付部分医药费,而后向保险公司索要,但没有先行垫付费用的义务。
如在赔付阶段,车辆所投保险不够支付赔偿费用,才可使用《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驾驶员如果暂无力赔偿,需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进行承担。
向肇事方和肇事方的保险公司一起索赔!他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你支付赔偿的保险金!
您好,保险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建议您直接问下保险公司,这个应当是肇事者负责联系解决。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122000元。商业险具体要看对方的投保情况。您可以
根据《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列》
等伤情稳定后及时的进行伤残鉴定
根据鉴定的结果将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一起诉讼解决
交通事故的赔偿涉及伤残等级工资休养时间护理时间户口等
赔偿项目有医药费医药费伤残赔偿金后期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十几个项目
纵横法律网-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詹定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