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被保险人必须是车主吗

2025-05-17 01: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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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车险被保险人不一定是车主,根据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这一条可以看出,法院主张保险随车不随人。而且投保时被保险人与行车证车主就是分离的,既然保险公司当时认可,就不会在理赔时拒赔。
一、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第三者最为重要。毕竟,汽车毁了可以不开车,但是,他人的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
二、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全国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据汽车保险赔偿的最高标准计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区最高赔偿可达到150万元,北京地区最高可能也要80万元。
三、买足车上人员险后,再购买车损险。开车的人是你,建议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车主,给自己上个10万的司机险。乘客险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多,可以投保金额多些,5-10万/座。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少,每座保1万就比较经济。四、购买车损险后再买其它险种。五、购买三者险、司机乘客座位责任险、车损险的免赔险。六、其它险种(盗抢险、玻璃、自燃、划痕险)结合自己的需求购买
被保险人一般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所有者,也就是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回答2:

投保时保险公司不会要求投保人必须是车主,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你,但是保险公司会注明车主是谁,理赔的时候需要的是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车主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在理赔的时候没有什么麻烦的。
但是你的这个车在上海不一定能办保险,保险公司规定不能跨省办理车辆保险,浙江的车只能在浙江办理,非沪车辆是不能在上海办保险的。如果在上海办的话,入车牌号的时候可能会用发动机号代替,不过对理赔没什么影响,只要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没错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