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友,我看到了你所提出来的这一句话,给我有一种羞答答,欲言又止,不知从何说起的感觉。经过我几经猜想,你一定是要想问一下“小轿车与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定责吧。
由于你未将事故的详情告之,只能就在现实中双方机动车辆不对等的前提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的定责的原则作一个解答: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汽车与三轮车之间发生了事故,都是以汽车吃亏为代价而告终的。这是因为考虑到双方对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义务的轻重,机动车危险性大小和危险回避能力的优劣,你驾驶的小车无论在速度、硬度、重量、大小及对他人的危险性上均较对方驾驶的二三轮车具有更大优势,你方在驾驶过程中应具有更高的避险义务,应当履行的注意义务更重,所以只要是骑乘三轮车方无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先的话,均应该由机动车方负全责,甚至于主责。
当今交警部门的人文化办案,在交警认定责任时,由于汽车绝大多数都有交强险,并且还购有商业险,因此在强势方与弱势方相抗衡的情形下,定责的天平总是向着弱势方倾斜的。
因此,对于你问的这起事故,有很大的可能性,小轿车难逃其责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