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杀人犯在被宣判死刑以后,却发疯了,将怎么处理?

2024-11-01 06: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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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情况是极其特殊的,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死刑执行的时候有一个“验明正身”的程序,也就是执行法官要讯问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如果被执行人得了精神病,则此程序无法进行,也就没法执行死刑了;此时需报最高法院决定。不过如果精神病病情并不严重,或者说间歇性精神病,并不影响被执行人的自我意识的话,则不影响执行。
如果是宣判前、审判中患病的话,法律规定应当由法院裁定中止审理,进行精神病鉴定。

回答2:

看来你对法律还是知道的,法律是不能惩罚精神病人,然后如果罪犯的精神有问题,是可以被送到精神病院治疗。可是,你说是在被即将执行死刑时,这就好玩儿了,如果把他送回去,是不是有点浪费时间呢,所以,我觉得,直接杀掉,不用再参考什么法律,这是个特例。

回答3:

宣判后疯了还是要执行死刑的
宣判前疯的话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