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没责任16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侵害、学校没尽到义务才有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