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心觉得无助到外地打官司,请了律师根本不尽职。希望懂的人能帮我出出意见。

2025-05-10 1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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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这件事来,并不存在你的律师损害你的权益的问题。你要知道,这类诉讼,涉及到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应当中止本案的诉讼,等待确定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后才能继续诉讼,这样一来,诉讼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你的权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实现。你的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劝你适当放弃部分权益,从而与对方达成诉讼和解,不但没有不当,反而是在为你着想。你看调解书上不是载明了对方的法定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吗?这就确保了你的债权的实现。
2、这 份民事调解书上确定了被告偿付你债权的期限,期限届满后,若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调解书,你即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结束后,并不意味着保全措施即告解除。如果冻结存款(6个月)、查封抵押的财产(两年)到期了,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续冻结、续查封抵押。不存在人民法院擅自解除保全措施的问题。
综上,本律师建议你在调解书确定的清偿期限到来后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2:

看你说的,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应该是这样的。首先,你是外地的,你请的律师刚开始是帮着你的,后来的转变说明被告的家人肯定是给了你的律师好处,然后你的律师就两头吃好处。
既然已经宣判了,建议你就吃了这个亏吧,你要是继续上诉,诉谁呢?你的律师和那个法官?这样的官司打起来没完没了,吃亏的最后还是你自己。

回答3:

调解结案是最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