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不用为难。
首先,你要反省一下你的冲动。
1.你这属于假想防卫,因为你的生命没有构成威胁,所以不存在防卫这一说法。
2.是否要赔偿几次,在民事协商阶段是双方商量决定的。你的2.3.4问都是在这一范围。
5.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但是最终决定2.3.4.就不是协商解决了。而是根据法律判决的定。
6.我能告诉你,肯定不会坐牢。
对于的情况对方也是有责任的,我并不太喜欢对方,所以可以教你一些,有利于你的事。
1.陈述细节一定要清晰,给人一种你认识到你的打人行为是错误的,而且你勇敢的承担。(注意仅仅是打人这里)。
2.表现你的民事协商过程中你是弱势一方,而且配合。而对方咄咄逼人。因为对方在事件上不占绝对优势,而为人有刁蛮,会给判断方产生憎恶感,会有利于判决。
3.对方要求过度不用理他的,只要你能做好我说的1.2点,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个人的看法是,对法不希望法律解决,因为他们的要求过度了,希望能从你那里拿的越多越好。
再次提示你,冷静思考问题,这个问题不是什么大问题,如是我真是小菜。所以不要心乱,不然真的处理不好了,遇事淡定。
我只是说一下我对于你这个事件的分析。
本事件属于民事案件。
如果有人给你作证,那是最好。
1,你的行为属于自我防卫的一种,视情况大小才会采纳防卫是否过当问题。
2,对于检查费用,说明你是在跟她撕扯当中使其受伤。
3,双方都有责任,只是责任大小比例不同。
4,费用是否需要你全部承担,同3一样,可以只承担部分。
5,你的事情可能还到不了法院,有可能民事诉讼,直接私下调解。
6,你的行为不用坐牢,顶多是防卫过当,在你赔偿适当的医药费,是在所难免。
在此案件中,你需要的是证人,你有了证人证明事件不是你先引起的,可以拒绝赔偿。
第一你的行为不是防卫过当,因为你已经挣脱了,你打的她,造成她的轻伤,你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她先动手的。2.建议你先别管了,让她去检查,她就是去做人流也别管她,最后她会找警察找你解决的,你保存好第一次大夫看的证明文件(最好有视频或者处方)。3.责任不是全部在你,但是她的伤势由你引起的,具体要看警察同志的处罚书。4.手术不手术等时候处理的时候看责任归属,现在不好判断。6.不需要坐牢,首先你很主动去处理了。其次属于打架斗殴,而且不是你主动挑事。你告诉她,先去看病,回来你报销。等她看完,你再找警察处理。
不全是你的错,你占少部分责任,毕竟人是你打伤的,但对方先挑衅应占主要责任。做出一点赔偿也不过分,但医生都说了不用做手术,而对方却要求手术,所以纯属勒索。至于手术费用,我觉得应该由对方自己承担。毕竟是自己强行要求手术,这点可以由医生帮你作证。楼主承担部分医药费还是应该的,但对方没事找事,多余的医药费不关你的事,就算闹到法院,对方也不占理。以上回答,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显然你很软弱,不用怕,只要有证人证明是他先动手的,你就没事,医药费最多是一人一半,态度要强硬在外才不会被人欺负,你只需说,爱咋咋的!老子没钱!打架多大点事把你吓成这样?从现在起他要住院你不要理他,当作不知道,出钱没有,做个坚强的人吧!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