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是需要经过鉴定才能认定的。轻伤标准如骨折或者面部开放性伤口达7公分及以上,四肢开放性伤口达10公分以上……。如果达到以上条件,派出所不予立案,可以到公安分局进行投诉。如果只是对皮肤轻微擦伤,是远远达不到轻伤标准的。
目前是轻伤而且不确定是否故意推到 警察局肯定不立案 这种情况建议双方协调 能退则退
如果你认为派出所处理有问题,可以向上一级公安局进行投诉。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如果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是轻伤的话,派出所不予立案可以去分局进行投诉的aqui te a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