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

2025-05-15 14: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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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遗产继承方式
  在中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二、不可继承的情况
  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上述各项的具体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10、11、12、13、14条之规定,对应解释如下: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第(一)项或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处理;
  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非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作出。即便是继承人有违反《继承法》第7条所规定之违法行为,并且继承人亦承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其继承权也不会自动丧失,一定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
  三、相关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即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的财产于死后赠与扶养人的协议。扶养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相较于遗赠,虽同有遗赠两个字,但法律意义却完全不同。首先,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相互协议的结果;而遗赠则只需遗赠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其次,遗赠扶养协议在双方签订好遗赠扶养协议时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则需要待遗赠人去世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第三,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均负有法律义务,即扶养人有负责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有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而遗赠中,除非设定了受遗赠人的义务,否则受遗赠人不负义务。第四,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的是一种对价的法律行为,扶养人没有尽到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就无法得到受扶养人的财产;而遗赠即便设定了一定的义务,也不是对价义务,并且设定的义务不得超过以后可能获得的财产利益。
  基于遗赠扶养协议中所设定的财产需以付出对价义务为前提,相较于法定继承、遗嘱、遗赠的无偿性而言,其效力的保障程度更高。《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嘱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也表明,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并非不可撤销。对于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协议。受扶养人未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对不尽扶养义务的扶养人,经受扶养人的亲属或者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对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受扶养人的生活要常处于缺乏照料状况的扶养人,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其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扣减。

回答2:

1、你父亲因工伤先于你爷爷死亡。你父亲的遗产分配如下:
(1)你父亲因工伤所得的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之列,由死者亲属直接享受,只包括你母亲、你、你爷爷奶奶,其他人无权干涉以及妄图侵占。
(2)你父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中你母亲有一半。所以,可供划分的你父亲遗产为另一半。这一半中,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你母亲、你、你爷爷、奶奶四人平均分配,每人占1/4。其他人没份。
(3)你父亲个人的其他财产,按照以上人员及顺序平均分配。

2、你爷爷死后,遗产分配:
(1)如果有抚恤金,那么同你父亲的抚恤金一样,不能作为遗产之列,有你爷爷的直系血亲享有。
(2)你爷爷与你奶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中,你奶奶有一半的财产是她自己的,你爷爷的遗产只是另一半。这一半中,由你奶奶、你爷爷的儿女(不包括他女婿和儿媳)共同平均分配,由于你父亲先于你爷爷死亡,所以,你父亲应得的份额有你代位继承。

3、房子的问题,你没有说清楚,房子是登记在谁名下的,是你父亲还是你爷爷?
如果是你父亲的名下,那你母亲就占有房子5/8的最大份额,你占1/8,你奶奶占1/8,则你姑姑他们无法要求划分;如果是你爷爷,那么,你奶奶是最大份额占有人,你姑姑他们和你也是继承人,可以要求划分。

4、保险金的问题:保险金不属于遗产之列,只能有保险指定受益人享有。

5、《继承法》第7条,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第12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13条:有扶养能力和有 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回答3:

遗产不包括被继承人死亡后,有关单位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国家或有关机关对死者家属所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这种抚恤并不属于死者本人的财产,而是属于死者家属的,所以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回答4:

第一, 你父亲的抚恤金,他们没有权利问你们要,你们可以拒绝
第二, 你爷爷的遗产,有你姑姑继承的一部分,除非你有证据表明你爷爷的死和她们有关系.也就是你说的间接害死?你可以说的具体些
第三, 你两个姑姑有责任对你奶奶尽赡养义务.包括承担医疗费用.

你的事情感觉说的不是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