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 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 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会侵犯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 等处理权,在受赠与方明知未经得夫妻共同同意的 情况下而接受赠与,则未同意的配偶有权要求法院 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请求受赠与方返还财产。
如果赠与人给受赠人钱款让其购房、购车等且登记在受赠人名下,赠与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受赠人应返还相应的钱款:如果赠与人是把原来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车辆等变更登记为受赠人,受赠人应返还原房屋或车辆等。
配偶有权要回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擅自赠与存在不正当关系的第三者,其行为即侵犯了夫妻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同时也违反了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会侵犯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在受赠与方明知未经得夫妻共同同意的情况下而接受赠与,则未同意的配偶有权要求法院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请求受赠与方返还财产。如果受赠方有理由相信其赠与已经得到夫妻共同同意的,则该赠与有效,不得请求返还,由受赠方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相信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