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民甲与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卖给乙4头牛,款项为8000元。先支付3000元定金,其余款%2

2025-05-12 17: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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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在我来为你回答:
1:损失由甲方自负。在款未付清前,牛的所有权还没有发生转移,甲现在还是四条牛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并不是乙方。
2:归甲方。理由同上,并且,合同只约定四条牛,甲方只需要按合同给乙方四条牛就行了。如果是牛款付清后再生的,那就归乙方了。
3:由甲方负责。理由同第一点。
4:合同无效。理由同第一点。
5:有效。在交易中,表明交易结束的是钱货两清。乙方给了定金只是表明有购买该四条牛的动机,但是,在钱款没有付清之前如果牛的所有权就变更了,那么甲方很可能因此而收不到剩余的牛款。在合同中约定此项是甲方为保护自己的财产不被诈骗而采取的手段。这也是交易惯例,所以是有效的。
6:不能。理由同第一点。
7:租金归甲方。乙方在没有付清牛款前没有牛的所有权,那么他是没有权利对牛进行处理的。
8:有效。定金是在合同中约束双方能更好的履行合约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是一种保证,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补充:乙方给了定金后把牛那走了么?拿走了牛就和我说的相反了。

回答2:

你的问题问得不对。
所有权的转移应该是以牛的交付为标准的,与是否付清款项无关。所以前4个问题,都分为两种情况:如果牛已经交付给乙,则损失及小牛,还有牛踢人的责任都归乙,乙也有权转卖;反之,如果没有交付,则这些责任全部归甲。

(5)该约定是有效的,这属于附条件的约定。合同法中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公平交易,并且没有违法法律法规,一切约定都是有效的。

问题6中,丁不知情,花2000元从乙手中买走牛4,意思是牛已经交付给乙了,他是善意有偿取得该牛的。因为一般人看来,牛在谁手中就认为牛是谁所有的,他没有过错,所以他可以取得牛4的所有权。甲的损失由乙赔偿

问题7中,租金如果是在牛款付清之前给付的话,则归甲所有。因为孳息归原物所有人所有。但是乙可以获得一定的管理费用。

问题8中,定金条款部分有效。合同中的定金不能超过总价款的20%。因此,只有1600元的定金是有效的。

回答3:

  (1)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水淹死,损失由谁负责?为什么?
  《合同法》第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合同法》第142条: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下牛,该小牛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合同法》第163条:标的物在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标的物交付后产生的孳息,由买受人承受。
  (3)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一人,该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风险转移原则)
  (4)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村民乙将牛4卖给了丙,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未交付时,乙没有付清余款,为无处分权人。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已经交付的,乙视为有处分权人,合同有效。

  (5)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成立后,牛款在未付清之前,牛的所有权并不转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合同法》第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当事人可以约定上述情形,该约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更注重当事人约定。

  (6)假如丁并不知情,给付2000元后将牛4买走,问能否取得该牛 所有权?
  已经取得所有权。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丁符合上述所有情形,所以可以说取得该牛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追回,除非丁同意。

  (7)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村民乙将4头牛出租给了戊,租金归谁?
  《合同法》第163条:标的物在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标的物交付后产生的孳息,由买受人承受。
  该牛已经交付给乙的,租金由乙承受。

  (8)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有效否?为什么?
  有效。
  《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据《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综上,所有权转移是看是否交付,重要的并不是款项是否付清;合同更注重当事人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公德与法律,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