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工伤是跑不了。其次车长没按规定巡查造成患者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但车长无主观错误顾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和车站主管部门协商赔偿事宜。如果车站不予配合可以去法院起诉
我也是一名列车员,但是我们这边一般都是去单位里找领导,再说这么长时间工伤肯定是时间过了。其实最好用的一招就是去找领导闹。然后往死里要钱,前几年我们单位有个列车员被精神给杀死了,单位的安排是给了70万,儿子在客运段安排工作。去年火车着火烧死俩人,每人赔了90万。但是你就记住了,先去找客运段的领导谈,不满足结果你就去告状就得了。
很遗憾的讲,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很显然超过了48小时,认定工伤有点难度。
可以申报工伤来处理。
工伤是必须的